甘于被“围猎”的北京政协原副主席李伟受贿3296万元,一审被判9年
李伟受审,图片来源新华社
非法收受3296万余元
经审理查明:2001年7月至2019年10月,被告人李伟先后利用担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、副主任,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、办公厅党组副书记、常务副主任,中共北京市委副秘书长、市委政法委员会常务副书记,北京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、秘书长、办公厅党组书记、主任,中共政协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党组成员、政协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、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房地产开发、煤炭购销等事项上提供帮助,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296万余元。
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,被告人李伟的行为构成受贿罪。鉴于其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,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;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,经查证属实,具有重大立功表现;认罪悔罪,积极退赃,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,具有法定、酌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,依法可以对其减轻处罚。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。
长期在北京工作,任上被查
官方资料显示,李伟,男,汉族,1963年5月生,北京人,1982年12月参加工作,198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在职大专毕业(中央民族学院中文专业),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。曾任北京市政协副主席、党组成员。
李伟曾任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副处级调研员,市政府宽沟招待所副所长、所长,市政府驻海南省办事处党委书记、主任(副局级),市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、副主任,市政府副秘书长、办公厅党组副书记、常务副主任,市政府副秘书长(正局级),市委副秘书长、政法委常务副书记,北京市政府秘书长、办公厅党组书记、主任。
2018年1月28日,政协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,进行大会选举,李伟成为排名第三位的北京市政协副主席。
2020年8月25日,李伟在任上被查。
李伟最后公开露面在2020年8月17日。当天,北京市政协机关党员干部集中学习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》,李伟参加了学习。
被查前,李伟的前下属北京市政府原副秘书长林向阳于同月13日也被查。
2021年1月,李伟被“双开”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通报称,经查,李伟违规收受礼品、礼金,违规从事营利活动,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;甘于被“围猎”,大搞权钱交易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房地产开发建设、消防工程审核验收等方面谋取利益,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
(资料来源:央视新闻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,财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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